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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31日早间公告,7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佛慈集团通知,按照兰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4.16%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市政府国资委相关事宜的批复》(兰国资产权〔2023〕185 号)文件,为优化兰州市国有资本及收益的分布和配置,更好的落实向甘肃国投转让佛慈集团股权工作,助力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2023年7月29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拟将兰国投持有的佛慈集团84.16%股权无偿划转至兰州市国资委持有。
此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佛慈集团,兰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佛慈集团84.16%的股权,进而通过佛慈集团间接控制公司61.63%股权。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兰州市国资委。此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划转后,公司控制关系图如下: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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